我院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的重点和举措——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会与思考”闭门研讨会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圳香蜜湖国际金融科技研究院与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近日联合举办闭门研讨会,聚焦研讨“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的重点和举措”。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艳林,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洪章,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杨凯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吴卫星受邀发表主题演讲。中国证监会原主席、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肖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苏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崔庆军受邀在主题交流环节发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我院学术顾问陈文辉,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助理张晓慧,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行长助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王立鹏等领导和专家在圆桌讨论环节发言。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秘书长、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张健华主持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金融制度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竞争力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决定》对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部署,既有短期工作要求,更有长期性、战略性安排,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决定》既有对已有金融改革内容的重申和强调,也对未来金融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补齐补强金融体系短板弱项。会上,“制定金融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积极发展五篇大文章”等引发与会专家热议和共鸣。与会专家指出,首次提出“制定金融法”,既满足了当前金融发展的需要,也有效填补了现有金融法律法规空白,上位法有望实现“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有法可依,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共同构成“1+N”金融法律体系。再次强调“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出“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发展多层次债券市场”和“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首次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旨在通过健全金融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比如明晰金融机构定位、完善内部治理和外部考核激励等,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关注“耐心资本”,发展“耐心金融”,要注重金融制度性、体制性改革和长远效能发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真正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增长”。以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抓手,推动构建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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